为全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切实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文件要求以及就业见习相关通知精神,即日起示范区(高新区)开展就业见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
见习集中对接活动提供见习岗位12个,拟接收见习人员43人,其中:Ⅰ类岗位10个,拟接收见习人员38人,涉及用人单位5家;Ⅱ类岗位2个,拟接收见习人员5人,涉及用人单位1家。鼓励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Ⅰ类岗位见习,见习期满后,单位可选择留用。到Ⅱ类岗位见习,见习期满后,单位不留用。详见附件。
二、就业见习人员条件
本次对接活动面向省内户籍(非三门峡户籍人员需在我市有稳定住所或有在我市长期发展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三、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见习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12个月(最低3个月,最长1年)。
(二)见习待遇: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见习补贴及生活补助。见习补贴每月由单位垫付,再由见习单位向人社部门申请见习补贴拨付。
四、就业见习申报流程
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证件照一张等资料到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部填写《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报名。
五、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417
联系电话:0398-275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