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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对军人军属及其优抚对象提供带薪社会实践岗位的公告

三门峡示范区公众号 | 2022-06-08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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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双拥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紧紧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营造关心军队、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持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现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社会实践岗位如下。

  一、政策对象

  1、为待安置期间军人、军属,“三属”及其子女提供社会实践岗位;

  2、考取各类军校(含定向培养士官学校)就读学员,提供假期社会实践岗位;

  3、高校在校大学生或已毕业有参军入伍、建功军营献身国防愿望的提供相关岗位,进行役前培训锻炼;

  4、大学生退役军人(含退役复学未毕业的)提供社会实践岗位;

  以上岗位带薪实践(免费提供食宿),时间为6月15号至8月30号(可根据放假、开学等情况适当调节),实践结束后可根据需要,出具社会实习证明。

  二、具备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国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热爱国防事业;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各项管理规定;

  4、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6、符合社会实践岗位条件的。

  三、见习岗位及名额

  提供社会见习岗位20个,其中男10名,女10名,面试、政审等考评合格后,由示范区双拥办统一分配到基层人武部、辖区内军民融合企业科研机构、区直机关相关部门从事社会实践。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3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请自行下载附件《报名表》填写投递至邮箱smxsfqrwb@163.com。

  3、由示范区双拥办统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本《公告》由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98-2751979。

  附件:招聘报名表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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