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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三门峡陕州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

陕州区人力资源市场 | 2020-04-29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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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三门峡市陕州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并报区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工作人员10名,实行劳务派遣制。包括1名财会类人员、1名计算机类人员、3名文秘类人员、2名新闻类人员、3名(要求男性)现场检查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二)自愿从事相关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4月30日);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文秘、财会、环保、新闻、法律等专业,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优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等;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三门峡市陕州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207室;联系人:兀菊萍;联系电话:0398-3836191)。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以及2020年3月以来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在线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个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及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报名表》及签订《面试承诺书》。

(二)面试

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思想观点、逻辑思维、口头表达能力及职位适应能力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关特训(点击领取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由三门峡市陕州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三门峡市陕州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看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择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两年),派遣至三门峡市陕州区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岗位工作。

四、招聘待遇

聘用人员属劳务派遣用工,最低工资2000元(含五项社会保险的个人部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事宜解释

未尽事宜由三门峡市陕州区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三门峡市陕州区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0398-3851728

 

 

2020年4月28日

 

 

 

三门峡市陕州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籍   贯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

 

专    业

 

学   历

 

联系电话

 

个人特长或专业技术

 

是否有驾驶证

 

家庭住址

 

个人简历

 

奖惩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

姓名

关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三门峡市陕州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

办公室招聘面试规定承诺

一、面试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期不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人员要遵守纪律,不得大声喧哗,按照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进入考点,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和资料,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

三、面试人员身份以抽签号码显示,须以普通话参加面试。面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报告、透露或暗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四、面试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不得随意出入。面试开始后,人员应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区、面试室。面试结束后到候考区领取个人物品,离开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不得逗留,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五、面试人员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不得在候考室、面试室吸烟,面试期间如串通、泄漏面试内容的,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面试人员必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评委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七、面试人员必须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面试过程中违反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资格或成绩;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20年4月28日

 

面试人员服从上述规定承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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